湖南山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

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  湖南山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山水节能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1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台(http://www.neeq.com.cn)披露了《 2013 年年度报告》(以下简称 “年报 ”)。经事后审查发现,存在部分内容描述不准确和实际控制人兼职情况披露不完整的情况,现予更正如下:
  一、第23页“第五章  重要事项”第三条
  原文:
  报告期内,公司无《公开说明书》已披露之外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。
  更正后:

  瞿英杰与瞿英伟为亲兄弟关系。
  二、第23页“第五章  重要事项”第四条
  原文:
  报告期内,公司无《公开说明书》已披露之外重大关联交易。
  更正后:
 
  三、第23页“第五章  重要事项”第八条
  原文:
  1、2013年9月,公司将本部的房屋[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67594号]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;
  2、2013年11月,公司将本部的房屋[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46152号和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67431号]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;
  以上共获取可用流动资金贷款1800万元。
  更正后:
  1、2013年9月,公司将本部的房屋[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67594号]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;
  2、2013年11月,公司将本部的房屋[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46152号和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67431号]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;
  以上共获取可用流动资金授信1800万元,实际取得贷款900万元。
  四、第25页“第六章  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”第一条
  原文:
  2014年1月24日,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。公司挂牌前的股本结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的《公开转让说明书》。
  更正后:
  报告期内,未发生股本变动情况。
  五、第25页“第五章  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”第三条第一段
  原文:
  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为瞿英杰先生。瞿英杰先生持有本公司4,273.19万股股份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4.62%。瞿英杰先生除持有本公司上述股份及持有兆鑫投资有限公司30.00%的股权外,还持有川山宏大100.00%股权,目前川山宏大已停止营业。
  更正后:
  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为瞿英杰先生。瞿英杰先生持有本公司4,273.19万股股份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4.62%。瞿英杰先生除持有本公司上述股份及持有兆鑫投资有限公司30.00%的股权外,在其它企业持股情况如下:
  1、汨罗市川山宏大水泵厂(已停止营业)100.00%股权。 
  2、长沙德浩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93.85%股权。
  长沙德浩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于2013年11月21日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,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瞿英杰。设立目的是拟作为山水节能员工持股平台,目前尚未实际运作,且未与山水节能发生关联交易。
  六、原报告第40页至第98页的财务报告采用图片粘贴的方式,清晰度不够;全部更正为直接粘贴方式。
 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13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。公司因年报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。公司将吸取教训,进一步加强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,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。
  特此公告
 
湖南山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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